根据《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任务专项资项目的通知》(安农〔2023〕54号)的文件精神。经项目实施主体申报,2023年9月1日,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福安市夏初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福安市坑下洋果蔬专业合作社承担可降解生物地膜试验示范项目进行验收,现对其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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